1、所有簽證申請在任何情況皆需由本人前往簽證申請中心遞交。18歲以下申請人必須由其中一位監護人陪同。
2、外領區人士必須提供簽發超過6個月的有效居住證。
3、所有材料的原件須在面交資料當天帶上,簽證中心工作人員核對復印件資料的真實性后會直接退還原件。
4、簽證申請遞交之后,領館可能會打電話給申請人公司或本人進行調查,請申請人做好相關準備并熟悉申請資料。
5、簽證官有可能要求部分申請人前往瑞典駐上海大使館進行面談。
6、可選擇在南京或杭州的簽證中心遞交申請,但出簽時間會延長2-3個工作日。
7、未成年人與父母一同出行,無需做任何公證書。只需提供出生證原件即可。
8、如有出行計劃,請盡早辦理。在未獲知簽證結果并拿到護照前,建議不要支付交通、住宿等旅行費用。